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》的通知

2018年07月13日 16:58        点击:[]

各高校党委:

近日,教育部制发了《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开展党建工作示范高校、标杆院系和样板党支部创建工作。现将《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结合我省高校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面向全省高校,校、院(系)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,基层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。

二、强化申报要求

    1、认真遴选。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党委、院(系)党组织、基层党支部既要满足《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》要求的基本条件,又要满足《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“对标争先”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》,不符合条件的不推荐。其中公办本科高校,每校“党建示范高校”项目限报1个,“党建标杆院系”项目先报1个,“党建样板支部”项目限报2个。其他高校“党建示范高校”、“党建标杆院系”、“党建样板支部”项目分别限报1个。

2、报送材料。申报高校党委应对《新时代高校党建“双创”工作申报书》和支撑材料认真审核,既要确保材料完整、客观真实,又要确保文字质量、行文格式。已开展的工作要写实,做到有条理、有举措;统筹确定建设任务,做到计划实、保障实;精心谋划预期成效,做到出品牌、出经验,可复制、可推广。同时,要填写申报意见,加盖公章,并由学校党委书记签字同意。

3、申报时限。请申报高校于8月5日前将《新时代高校党建“双创”工作申报书》和支撑材料(一式5份,其中2份报教育部,3份用于专家评审)、电子版(以光盘刻录、电子邮箱形式)一并送达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三、有关说明

1、为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建设,教育部将单列计划100个,具体办法另行通知,不在本次申报之列。

2、纸质版寄送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,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;电子材料发送邮箱:625012378@qq.com

联系人:储来明 电话:027-87328187。

附件: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

 

 

 

中共湖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

2018年7月13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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